6月13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政策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深化調查評估、加強規劃統籌、強化政策支持、優化審批流程等四個方面提出舉措,要求完善老舊小區改造相關的規劃土地政策,加強專業服務,提高老舊小區改造支持力度。
其中,《通知》指出深化資源資產調查評估,為科學規劃奠定基礎。納入老舊小區改造拆除重建范圍的,應保證土地、房屋權利清晰、合法、無爭議,原則上已辦理不動產登記。要深化規劃單元及社區層面規劃實施評估體檢,充分了解改造更新需求和利益相關方意見。細化資源資產調查,基于產權關系,梳理挖掘可利用的存量空間資源資產,綜合分析、評估改造工作的可實施性。
《通知》要求加強規劃統籌,促進區域平衡、動態平衡。以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為統領,按需加快編制城市更新相關詳細規劃,深化近期實施規劃和行動計劃,系統謀劃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空間布局,引導實現老舊小區及周邊地區城市服務功能的整體提升,激發城市和社區活力。將總體規劃相關要求傳導至詳細規劃,以單元詳細規劃為平臺,在單元中統籌空間功能和建筑量,實現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區域平衡、動態平衡。
同時,《通知》提出強化政策支持,激發改造活力。在符合規劃、確保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維護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鼓勵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間功能轉換,由地方自然資源部門制定相應的正負面清單管理辦法,積極盤活閑置國有資產用于社區公共服務。
此外,《通知》強調優化審批流程,完善全周期監管機制。鼓勵各地按照依法、安全、便利的原則,針對老舊小區改造不同情形優化規劃許可辦理程序和分類管控規則,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簡化工作程序,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實施全生命周期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