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強化大宗消費支持、優化服務消費供給、培育新消費增長點、優化城鄉消費環境等四大方面共40條政策措施。
其中,對于房地產市場,通知提到,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市可通過發放住房消費券、優化公積金貸款服務等,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開展群(團)購商品房給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度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同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全年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8.3萬套(間),發放住房租賃補貼4萬戶。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設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有關單位出具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用暖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